原标准中“水源分类”、“火力发电站和工业锅炉的烟囱高度”以及卫生防护距离的具体分级。此外,对各章节的编排,突出了卫生上的要求。在实行过程中,请各单位注意不断总结经验,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,并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并抄送我部,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。返回北京东方吉华科技有限公司主页